2004年10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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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版:浙江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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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秀也应遵纪守法
勇兵张明华摄
10月1日,在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路上,一位替某手机做“过节广告秀”的男青年,竟打扮成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军人的模样吸引市民。不同时代军人的良好形象早已扎根在人们心中,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这种良好形象。作广告秀,不仅要在业绩上出色,更要遵纪守法。